夢綺心底很明白,像她這樣的輕熟女,確實也沒有多少時間可以浪費了。但對於「以結婚為交往前提」這個模式,未滿30歲的雨珊心底其實有些矛盾,以她這個年紀,如果有男生初見面就說:「我是以結婚為前提跟妳交往。」肯定會立刻把她嚇跑,並非她只想玩玩,而是不願意輕易在前幾次約會就被套牢。
可是,如果和一個男友交往超過3年,他從來沒有憧憬過、或口頭提出過對於婚姻的打算,她肯定覺得對方只想玩玩,不負責任。尤其是熱戀期間的上床前、下床後,假設男方沒有意思、意思表示一下,女方多半會把男方的表現扣分。
結婚降低罪惡感
猶如當男人說:「我們都長這麼大了,一定可以為這件事負責的。」傻傻的女孩就把衣服脫了,完全沒搞清楚男人的意思多半是「各負其責」,未必是要娶她。
媽媽曾針對這個心態,跟雨珊有過經驗分享。在媽媽那個世代,若不是以結婚為前提,恐怕根本不會開始跟對方交往,更別說是上床了。怎能料到現代有很多女孩,其實根本在沒有認真考慮對方會不會是結婚的對象之前,就已經獻身。原來,結婚和性愛,早已經脫鉤。
0 個人留下意見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