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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16日

有種失戀無法療癒

一段感情談到最後,若能給相愛的雙方最大的自信,並不只是彼此變成更好的人,而是知道有一天當兩人不得不分開的時候,可以無愧無憾地放手。不論是誰主動要離開,彼此都心甘情願,給對方祝福。

很多失戀的人之所以感到心碎,心中浮現的自我旁白,往往都是:「我這麼愛你,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!」這句話已經足夠抹煞過去兩個人的一切美好,也否定雙方曾經努力的付出。

否定過去無助於事


決定離開的當下,或許難免殘酷;但過去的美好,絕對不容置疑。
如果分手的副作用,是讓你否定掉從前曾經發生的一切,那對雙方都太不公平。

我聽過療癒多年還走不出情傷的朋友,訴說過她心裡始終打不開的結:「我努力想要忘掉過去,並且說服自己那些都是假的、他都是騙人的,但就是做不到。」身為好友,我當然不能評論什麼,只能安靜地傾聽。但若以一個旁觀者理性的覺察,就會知道她之所以無法療癒自己的原因--自欺欺人。

如果過去是忘不掉的,為什麼要苛求自己忘掉?

如果那些美好的畫面,都曾經實際發生過,為什麼要叫自己做違心之論,說那些是假的、他是騙人的?過去已經發生的事情,若忘不掉,就記著吧!那些美好的畫面、說過的情話,在發生的當下,都是真的。

只是後來某一個原因,對方改變了想法與態度,他到站要下車了,不能因此而騙自己說,之前風光明媚的幾站,都是只是在黑暗中通過隧道。

真正的愛,不是在一起時你對他有多好;而是有一天必須分開時,你願不願意在感謝他的陪伴之後,甘心情願地放他走。

如果做不到,表示你沒有那麼愛他,你對愛的自信,明顯不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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